自動通報紀錄情況管制系統設備
自動通報紀錄情況管制系統設備整合傳訊主機、讀卡機、感應裝置及電腦受訊終端設備,提供門禁管理、異常警報、自動通報與事件紀錄等功能。透過感應裝置即時偵測人員進出及設備狀態,並由傳訊主機接收與傳送訊號,搭配電腦受訊終端設備進行集中監控與管理,提升場所安全性與管理效率,適用於企業、工廠、辦公大樓及各類場所的安全管制需求。
保全業者申請經營許可的「硬體系統規定」
新成立或擴展保全公司,依據《保全業法》與內政部警政署的規範,保全公司必須具備合法的自動通報紀錄情況管制系統設備才能通過審查:
1. 客戶端應配備的標準系統
業者提供給客戶的警報端,在公司申請營運受測時須包含:
1.1 感應裝置:必須具備盜警、火警、緊急按鈴等功能。
1.2 傳訊主機:接受現場感應並發出警報,且能「立即」將訊號傳回保全公司受訊系統。
1.3 讀卡機:供客戶日常設定及解除保全系統使用。
2. 保全公司管制室(中心)應配備的系統
2.1 電腦受訊終端設備:需能 24 小時全天候自動接收並記錄客戶端傳回的警報訊號。
2.2 情況管制主機:收訊後能自動顯示客戶資料、地圖位置、警報類別(如偷竊或火災),並供管制人員操作與派遣機動員。
2.3 不斷電系統 (UPS):確保停電時,管制中心的接收與紀錄功能仍能正常運作。
特色
- 專業設計 台灣製造
- 視窗系統 網路架構
- 雙機容錯 功能齊全
- 方便安裝 容易操作
- 新設換照 歡迎訂購
應用
- 適用於企業、工廠、辦公大樓。
柏昇 自動通報紀錄情況管制系統設備服務簡介
柏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是台灣一家擁有超過40年經驗的專業自動通報紀錄情況管制系統設備顧問銷售服務廠商。 我們成立於西元1976年, 在工業儀器產業領域上, 柏昇提供專業高品質的自動通報紀錄情況管制系統設備顧問銷售服務, 柏昇 總是可以達成客戶各種品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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